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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“顺风车”何错之有
| 添加时间:2007-4-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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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互联网 |
编辑:we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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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班族”借助网络发帖联络搭乘“顺风车”,这种出行方式最近在深圳开始流行起来。但这种被不少“上班族”喜爱的方式,被保险公司认定为非法营运,交管部门也认为其不合法 搭搭“顺风车”,何错之有
扬子晚报“搭顺风车”的好处显而易见:既能减少汽车尾气污染,又可以给市民提供很大的方便,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的压力。就是这样利国利民的好事,为何频遇“尴尬”?
其实,顺风搭车的现象,在欧美发达国家早已出现,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,国外一些交通拥挤的城市就出现了顺路搭车的现象,以控制高峰期的车流量。有些国家为了鼓励这种乘车方式,规定载人多的车可以走快车道,空车则不能进入快车道。而国内的一些车主在进行搭乘活动时,省钱和挣钱是重要的目的。因此管理部门认为,私家车行驶证上已经注明了车的用途,一旦将不属于运营性质的车进行收费运营,不仅产生了偷税漏税,并且对于已经缴纳了一笔不菲的相关费用的出租车来说,也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,干扰了正常的客运市场。
国外对不收费“顺风车”大加鼓励,而国内视收费“顺风车”为违法,看起来,这个中国特色的“顺风车”能否让管理者、车主和搭乘者皆大欢喜,关键还在于收不收钱。实际上,那些“搭顺风车”的双方,基本上都是相对固定的,与“招手即停”的“黑的”顺风车性质不同。他们本身并没有赢利的企图,至少说他们的初衷也不过是分摊营运成本,如果硬是要说他们“非法运营”,恐怕也是“疑似运营”。
随着私家车的增加和城市交通的日益拥挤,“搭顺风车”这个现象肯定还会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。古语云:堵不如疏。对于“搭顺风车”,如果交管部门不能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,光靠表面上的加强管理,一味禁止,恐怕也是治标不治本,最终仍然难以解决“搭顺风车”的尴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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